矿体中因开采而形成采空区,为了防止地表陷落,消除生产隐患,确保坑内作业人员安全,需及时而有计划地处理采空区(如充填或放顶封闭等),这些处理工作为采空区处理。 [1] 由于地下采空区具有隐伏性强、空间分布特征规律性差、采空区顶板冒落塌陷情况难以预测等特点,因此,如何对地下采空区的分布范围、空间形态特征和采空区的空区处治对况等进行量化评判,一直是困扰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采空区潜在危害性评价及合理确定采空区处治对策的关键技术难题。地下采空区
我国地下开山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采空区灾害发生频繁,因事故人数和国外同类相比相对较高,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制约了我国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开采完成形成采空区后,在上覆压力和地下水等因素的作用下,该煤柱和开采区两侧的煤层软化,失去强度,导致上覆岩体塌陷、冒落,形成滑坡。地下采空区对工程的危害是显著和累积叠加的,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采空区矿柱变形、破坏、顶板大面积冒落、岩移,造成地表沉陷、开裂和塌陷,破坏地面环境和影响露天作业,更为严重的是采空区突然垮塌的高速气浪和冲击波造成的人员和设备破坏;另一方面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空区围岩受爆震动影响导致岩体裂隙发育,甚至贯通地表或连通老窑积水,发生突水事故,淹没坑道和工作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矿体开采后,采场的原始应力状态被破坏,从而致使应力重新分布,时常导致矿柱失稳破坏。这种矿体开采后,当矿体承受的应力超过自身强度时,发生的不连续的发散突变,即矿柱失稳破坏的现象。
由于空区治理工程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要求必须对治理工程质量的终效果进行检测。为此,应在治理区域内选择一定范围的路段对采空区底板以上受注层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的目的是:采空区治理施工后地基稳定性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并根据不同公路工程对其变形的允许范围确定评定标准。采空区治理工程属隐蔽工程,对它的质量控制一直是一个难题。除了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监督外,在治理工程结束后,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一般检测的时间应在注浆施工结束后6个月进行,主要是考虑到在注浆期间,注浆压力会对地下采空区产生较大的应力变化,注浆结束后,采空区内应有一个压应力调整的过程,才能达到采空区地基平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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